股权转让的权利义务是不可以继承的。找法网提醒您,股东依法转让股权后,原股东不再具有股东资格,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受让人。公司应当修改股东名册,原股东不再享有股东权利,其股权相关的权利义务不能继承。
二、公司股权转让需要以下文件资料:
1.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、公司盖章的《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》。
(相关资料图)
2.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》(公司加盖公章);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(本人签字)。
3.股东会决议。
4.股权转让协议书。
5.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,还应提交新股东会(股权转让后的股东)决议。
6.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。
7.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。股东是企业的需提交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、《合伙企业营业执照》、《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》复印件(由企业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);股东是事业单位法人需提交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》复印件;股东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(由本人签名并署明与原件一致)。
8.原营业执照正副本。
三、股东股权转让有两种情况,具体如下:
1.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公司其它股东;
2.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股东以外的人。
根据《公司法》第七十一条第一款、第二款的规定,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。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,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。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,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,视为同意转让。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,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;不购买的,视为同意转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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